如何在越南開展你的投資計畫?

 

近十年來越南已逐漸展現其身為發展中國家的巨大經濟爆發潛力,不論是法律制度或是對外國投資者的激勵措施皆日益完善。

事實上,儘管越南也受到 Covid-19 疫情的嚴重影響,但截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越南新註冊資本總額(內資)、外國投資者股份(外資FDI)總額達到 311.5 億美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長 9.2%。

本文將根據最新越南法律規範為您提供不同投資形式,並從專業的角度評估每種類型的風險。

2021年各國在越南總投資額

2021年各國在越南總投資額

選擇合適的業務類別

對於在越南開展業務時哪個是最有利的選擇,投資者有不同的看法。 但據統計,外國投資者大多選擇在越南投資加工製造業,總投資額超過181億美元(佔2021年投資總額的58.1%)。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有許多行業可供投資者選擇,但是,對於在越南的外國人來說,每條行業都是合法的嗎?

答案是否定的。

越南有自己的法律框架,並於2007年正式加入世貿組織,越南必須正式履行其對世貿組織的承諾。 因此,根據每個業務線,根據WTO承諾表的規定和越南投資法的規定,會有不同的限制條件。 以廣告專業為例,如果外國投資者想在越南投資廣告業務,有8個法律文件規定投資者需要研究如下: 越南在世貿組織的承諾時間表; 越南參與的雙邊和多邊自由貿易協定(FTA); 2020年投資法; 2020 年企業法; 關於商業登記的第 01/2021/ND-CP 號法令; 指導投資法實施的第 31/2021/ND-CP 號法令; 頒布越南經濟部門製度的第 10/2007/QD-TTg 號決定; 2012 年廣告法。

因此,外國投資者在做廣告業務時會受到一些限制,例如外國組織/個人不能在越南擁有100%的廣告公司(只能與越南公司合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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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主要有兩種投資方式:

第一個是外國直接投資——FDI。這種形式的資本包括有形資產(金錢、黃金、機器、設備……)和無形資產(發明、土地使用權、商標權……)。當投資者選擇這種形式時,投資者需要在越南設立實體或合資企業,因此,投資者直接擁有和管理資本。此表格包括 5 種業務類型:

(1)合資企業:具有出資、資產、法律地位、按股權原則分配利潤。

(2)外資100%企業:開辦外資100%的公司。

(3)商業合作合同:是雙方就出資完成某個項目的談判。

(4)公私合營(PPP)合同下的投資。

(5)投資併購(M&A)。

一般來說,直接投資時,所有投資資產均位於東道國,受制於東道國經濟主權,難以剝離。 第二種形式是間接投資(或證券投資)。這種方法是購買現有公司的股票或在股票市場上購買股票。間接投資可以通過轉移資金幫助投資者在使用資金時感到更安全,並且投資者不會參與經營業務。然而,在越南研究和尋找有信譽和有潛力的公司也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儘管投資者有很多選擇在越南開展業務,但決定最終重點關注的業務線在投資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因此,從顧問那裡獲得法律意見是評估風險並確保投資者回報的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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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當投資者剛剛開始考慮在越南開展業務時,存在許多風險。 除了本文已經描述的法律和投資限制的差異外,語言也是導致國際業務失敗的主要障礙。 例如,在台灣投資者與越南公司之間的合同中,“對價”一詞具有三種含義:(1)仔細考慮某事的行為; (2)合同的價值,(3)雙方權利義務的平衡。 如果投資者在閱讀合約的過程中出現錯誤或者對手有故意過錯,就會出現很多嚴重的問題。

我們很自豪擁有一支在越南享有盛譽的台灣律師和越南律師團隊,在審查投資過程中的風險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為投資者提供準確和最佳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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