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進口

帶來越南賣

需要辦理什麼文件?

根據國際貿易法,從中國向越南進口食品的投資者將享受25%的優惠稅率(根據ACFTA)。 同時,從台灣到越南的食品進口稅為30%。 原因是原產於香港、中國(台灣)和澳門的商品不適用ACFTA稅率,因為它們是特別行政區(香港、澳門)或經濟(台灣)獨立,有自己的關稅區以及不參与東盟-中國自由貿易區談判。

因此,在向越南進口食品時,企業需要執行一系列法律程序,以確保遵守現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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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 註冊宣布擬進口到越南的產品

  • 產品聲明(根據表格)。
  • 由認可實驗室簽發的產品測試結果(Certificate of Analysis – COA) 期限不超過12個月。
  • 食品安全合格證書(如有)。
  • 自由銷售證明書(CFS) 或衛生檢驗證書(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請注意,這些文件需要領事合法化。
  • 產品標籤或產品的預期標籤圖案。
  • 證明產品或成分用途的科學證

第二步。 申請產品符合性證書

  • 商品驗證登錄申請書
  • 買賣合同、商業發票、裝箱單。
  • 提單(Bill of Lading)
  • 與貨物相關的其他文件(如有)。

第三步。 貨物在海關清關

文件包括:

  • 進口報關單。
  • 國家進口食品驗證登錄申請書。
  • 已批准的產品的公告。

請注意,上述過程可能會根據食品類型和當局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某些特殊食品可能需要額外的許可證,例如檢疫證明書、其他當局頒發的食品衛生安全證書。

如果您需要協助將食品進口到越南市場的程序,請立即聯繫Vigorous Consulting Group (VCG 維律盛業) 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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