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民欲與外國人離婚該怎麽辦?
讓維律盛業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告訴大家,如果越南公民想要與外國人離婚該怎麽辦呢?
問題:C女士是越南籍,常住胡志明市,欲與丈夫K先生(台灣籍,常住台灣)離婚。 C女士想知道她是否可以在越南法院與丈夫離婚?

回覆: 根據2015年民事訴訟法第3款、第35條和第37條的規定,一方在國外、另一方在越南的離婚案件的解決權限屬於省法院。就N女士的情況而言,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是有管轄權解決離婚問題的法院。
為了更了解越南公民與外國人之間的離婚,讓我們探討以下問題:
1.越南公民與外國人的離婚何時能在越南主管機關解決?
2014年《婚姻家庭法》第127條規定,下列情況涉外離婚適用越南法律:
- 越南公民與外國人之間
- 離婚時不在越南永久居住的越南公民,適用配偶共同居住地法律。如果夫妻雙方沒有共同永久居住地,則該問題將根據越南法律解決。
筆記: 離婚時境外不動產的處理,適用不動產所在國法。
2.離婚案件有哪些?
2014年《婚姻家庭法》第127條規定,下列情況涉外離婚適用越南法律:
- 越南公民與外國人之間
- 離婚時不在越南永久居住的越南公民,適用配偶共同居住地法律。如果夫妻雙方沒有共同永久居住地,則該問題將根據越南法律解決。
筆記: 離婚時境外不動產的處理,適用不動產所在國法。
3. 同意與外國人離婚
根據2014年《婚姻家庭法》第55條規定,符合以下3個條件的,法院將考慮承認與外國人的無爭議離婚:
- 夫妻雙方同意請法院終止婚姻關係;
- 夫妻雙方不存在子女扶養權、子女扶養義務(如果有子女)的糾紛,則不存在財產分割的糾紛;
- 夫妻之間的協議以妻子和子女的合法權利為基礎。
如果不符合上述三個條件,法院將按照與外國人單方離婚的方向解決該問題。
筆記 : 如果一開始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並就共同子女、贍養義務和共同資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但在法院判決期間,如果一方不再願意離婚,或雙方在子女撫養權、贍養費義務、共同財產分割等方面存在爭議,法院將按照單方離婚程序解決。
4. 與外國人單方離婚:
根據2014年《婚姻家庭法》第51條,與外國人單方離婚為配偶一方請求離婚。
筆記 : 為了解決與外國人的單方離婚,法院將像解決民事案件一樣進行所有程序,其中請求離婚的人是原告,被請求人是案件中的被告。
由於司法委託外國人審理法院訴訟,解決單方離婚請求的時間往往漫長且成本高昂。
5. 辦理與外國人離婚的主管機關:
根據2015年民事訴訟法第三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規定,涉水離婚案件的審理權限屬於省民法院。
2015年民事訴訟法第35條第4款規定的特殊案件,居住在邊境地區的越南公民與居住在越南邊境地區的鄰國公民離婚的,由區級人民法院管轄。
6. 與外國人離婚記錄
– 離婚申請表(依表格);
– 婚姻登記證。當事人在國外登記結婚的,需依法規定在越南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 夫妻護照/公民身分證影本;
– 夫妻雙方的居住資訊證明/暫住證(經認證的複印件);
– 其他文件,例如: 孩子的出生證明(如果有孩子在一起);有關共同資產和債務的文件(如果有)。申請缺席解決(如果請求缺席解決);律師授權文件(如果使用律師代理服務)。
筆記:
– 申請中的文件如果是由外國機構簽發的,需要經過領事館認證並公證並翻譯成越南語。
– 如果申請缺席離婚,海外越南人的離婚申請、自我聲明和授權書必須在越南外交使團確認。
上述是否對大家而言還是有點複雜呢?如果有需要類似案件的協助,歡迎來找維律咨詢!詳細說明請聯絡維律盛業-VIGOR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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